计算机通﹝2021﹞02号
各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
为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在继续严格执行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的同时,结合计算机学科的特点,鼓励硕士研究生结合科研工作,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多样化的创新性科研成果。特通知如下:
一、每名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SCI刊源、或EI刊源、或ISTP刊源、或CCF推荐列表的国际、国内学术期刊/会议,或核心及以上中文期刊发表(含被正式录用的论文)一篇与硕士课题有关的学术论文。
二、为鼓励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学位答辩前投稿CCF A/B类及JCR 1区/2区期刊,返回编辑审核意见为Major Revision/Minor Revision且评审人意见中不含Reject,或论文提交6个月后尚未返回评审意见,可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认定后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在学位答辩前投稿CCF推荐国际会议,评审分数平均值大于满分的50%(或对应分档)但未录用,可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认定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研究生须为上述论文的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如共同第一作者中出现超过一名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则按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总人数平均折算个人论文发表数。研究生折算后计数累计超过1篇,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四、研究生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须为第一发明人)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实审;参与导师科研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或国家/省级学会成果奖,并列入获奖证书名单;参与撰写高水平学术专著或译著(撰写字数3000字以上,有署名或前言中列名);参与制定市级以上及行业标准(有署名);参与撰写并被采纳的市级以上咨询报告(有署名);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取得具有突出经济或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需提供专家鉴定会意见,本人列名);在国际/国内重要技术评测或技术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不计指导教师)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不计指导教师);作为主要研发人员研发出一套高水平的软件或硬件系统,或一个大型软件或硬件系统中的重要模块,且系统已投入实际应用或经专家评定具有实际应用价值(需导师确认,并提供软件著作权证明且个人为学生排序第一)等均可认定为创新性科研成果。
五、本通知从2020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