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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来源:学院 作者:计算机学院发布时间:2013-10-25阅读: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   评选组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制定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负责组织学生申请、院内初评、复评工作。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C207室)。

小组组成如下:

  长:王鸿鹏

员:王轩、卢光明、黄荷姣、徐睿峰、张春慨、张晓峰、曾国坤、何震宇(班主任)、刘滨(班主任)、王珊珊、2012级硕士生代表2名,博士生代表1

二、   申请条件、评选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学风严谨,诚实守信,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在科研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学位论文进展状态好,并已取得显著成果。

(二)评选范围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12级和2013级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2012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综合测评排名前15%(推攻博或硕博连读生可适当放宽);2013级硕士研究生须为2013年推荐攻博或硕博连读生;原则上要求至少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发表或录用一篇核心期刊及以上的文章。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931日以后入学,学制范围内的在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课程成绩不能为F,且已在20130930日前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原则上要求至少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导师)发表或录用一篇SCI文章。

3、评选范围不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研究生和外国留学生。

(三)奖励标准

按照国家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三、   评选原则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二)根据学生申请,评审小组将综合考虑研究生科研能力、科研工作成绩、学习成绩、论文进展和德育表现等内容进行评选。

(三)其他研究生期间的特殊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李昌奖等)不与国家奖学金兼得。

四、   名额分配

博士生   2

硕士生   6

五、   评选过程

(一)信息公布

学院面向本学院研究生公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评选办法、评审细则、名额分配等相关消息。

(二)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供佐证材料,如文章录用证明、投稿证明、项目参与证明、获奖证书等。所有材料提交到学院评审小组办公室。

(三)学院初评

评审小组按照评审细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初评,确定不少于学院获奖名额1.5倍数量的申请人参加复评环节。

(四)学院复评

学院组成专家组进行复评。复评以答辩的方式进行,参评学生需以PPT的形式介绍个人情况(包含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科研工作成绩、论文进展等),并回答现场评委的提问。答辩环节欢迎各位研究生旁听。专家在学生答辩后,以现场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将结果报送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五)名单公示

由学院和学校对拟获奖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向全校公布。

(六)奖金及证书颁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四、   异议处理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公示阶段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五、   时间安排

1025—113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114—5        评审小组进行初评

116—7        学院进行复评

119—13       公示获奖学生名单

1114—15        报送学校评审领导小组

 

 

 

 

人:王珊珊

电子邮箱:stshanshan@hitsz.edu.cn

联系电话:0755-26032461

 

 

附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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