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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本部: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度国防科技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院 作者:计算机学院发布时间:2013-11-27阅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国防科技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精神,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3年度国防科技奖学金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基本情况与奖励标准
国防科技奖学金由国家设立,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的相关专业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从在校硕士生和博士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选拔。国防科技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每年考核合格后发放,考核跟踪到毕业,但最长奖励年限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不超过3年。
 
二、申报条件
国防科技奖学金申请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志于投身国防科技事业;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未与其他高校或用人单位签订过定向、委托培养协议。
 
三、组织实施程序
各院系首先成立由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负责就业和奖学金工作的学生工作干部等代表组成的国防科技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通过各种有效途径,面向相关专业学生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申报工作,并做好初审,确保选拔和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申报要求
1、请有意愿申报的学生详细、认真阅读附件1:《国防科技奖学金相关信息》,确认申报之后,向各学院递交申请表。
2、122日(周一)上午11点前各学院汇总申报学生的《国防科技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填写电子版《2013年度国防科技奖学金学生明细表》(附件3),交至学生发展处(部)。
 
五、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联系方式或专业对口等信息可在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那里申请查询;
2、鼓励学生积极申报,此次国防科技奖学金的申报是一次提供学生和用人单位互相了解和选择的良好机遇;     
3、各院应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营造积极投身国防科技事业、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加强与用人单位协调沟通,做好学生的教育培养工作;
4、逾期不可申报。
(联系人:华丹,0755-26033874)
 
 
 
 
 
学生发展处(部)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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