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6月14日上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举办了教学节系列活动第二期,本次会议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的专题学习研讨会。2024年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会议由学院院长助理徐睿峰教授主持,并与参会的十余名教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展开深入探讨。
研讨会上,徐睿峰教授以学位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基本原则为题,从《学位法》的起草背景、发展历程及重点内容三个方面介绍了《学位法》的总体情况。他指出,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了加速构建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与人才强国的宏伟目标,旨在全面提高我国人才的自主培养质量,人才强国战略是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内在动力,身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始终承载着为国家培育英才的重大使命,尤其是作为研究生导师,更应持续提升自主培养人才的能力,以响应国家的战略需求。
徐睿峰教授强调了学位工作的根本要求和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为学位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指导,引人瞩目的一项重大突破是明确学位分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等类型。徐睿峰教授表示学术学位突出学术研究能力,专业学位突出专业实践能力,这也与学院目前执行的培养方案和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相吻合。按照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分别规定学位授予条件,进一步体现两类学位的区别与特点。
与会代表结合各自的工作实践,深入探讨了《学位法》的精神内涵,并就如何依据管理条例开展学位工作、加强学位质量等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研讨。大家一致表示,《学位法》正式确立对教师的指导能力和责任有了更明确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学位授予过程中的各方责任。学院将坚决执行《学位法》的各项规定,通过切实有效的实施举措,为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