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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大学生医保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12-09-25阅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深圳市政府《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深府[2010]126号)的文件精神,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深研院将启动2012-2013参保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参加深圳市社保局大学生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其中不含生育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
1、 参保对象:2012级全部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2011级及之前未参保但现在想参保的研究生。
已参保的2011级及之前年级的研究生由市社保局默认为续保,社保局将从已参保学生登记的银行账户里自动托收2012-2013年度保险费。
2 、参保待遇:大学生医保包括大病门诊、住院医疗保险和社康门诊待遇。
3 、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41元,其中政府补助资金每人每年20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41,学校补助每人每年100元(按学制)。
缴费方式:按学年度(2012年9月份至2013年8月份)缴费,深圳市社保局将直接从参保学生缴费银行卡扣取,学校补助将于参保工作完成后打入学生银行卡。
4 、学生网上填写及交表截止时间:2012年9月24日至10月8日。
5 、参保方式: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参保,2012级新同学及现在想参保的老生在深圳市社保局网站大学生医保网上确认系统填写确认材料;2011级及之前年级的研究生不需要重新填写材料。
6 、详细政策:大学生医保详细政策可参看《深圳市少儿与大学生医疗保险问答》(附件一),也可直接登录深圳市社保局网站进行查看。
二、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成立以学生工作主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兼辅导员和教学秘书参与的大学生医保工作组,指派专人负责本学院医保工作。
2 各学院要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将国家、深圳市有关政策精神讲深讲透,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保险的意识。
3 大学生医保工作涉及到每一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严格审核学生参保资料,确保信息资料无错误、无疏漏。各学院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以免延误全校大学生医保工作进度。
三、参保、停保、 门诊就医绑定 流程
(一)参保
1、适用范围:
2012年9月1日前未参加大学生医保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2、操作流程
① 网上申报
学生从即日起可通过互联网访问社保局网站,选择“学生医保网上申报”中的“深圳市在校大学生网上确认系统”,录入身份证号、姓名、学校编号、学号、照片回执号(已有少儿医保卡或成人医保卡的无需填写)、绑定医疗机构,缴交医疗保险费与制卡费的银行名称和银行帐号 (原则上要求为学生的校园卡银行账号,绝对不能是信用卡或外地银行卡),然后提交,确认当年度大学生医保缴费的相关信息。
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学校编号为 :660084
首次参保申请制卡的同学,须先到照相馆拍摄“社会保障卡”的数码照片,并获取照相回执原件与照片回执号,再上网填写信息申请参保。
② 学生打印提交《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
学生确认网上信息无误后, 在社保局系统中打印本人《 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并在表的 正面粘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表的背面粘贴本人数码相片回执单及银行卡复印件
学生核对《登记表》上的信息及相关资料后亲笔签名确认,由班级班长统一收齐参保学生参保资料后于10月9日(周二)上午10:00前交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③ 确保缴费银行卡余额充足
参保学生需确保缴交医疗保险费与制卡费的银行卡于10月30日之前有足够的余额(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241元,制卡费20元,建议银行卡上余额多于272元,以备社保局扣费后余额不少于10元),以备社保局系统统一托收医疗保险费与制卡费。另已有少儿医保卡或成人医保卡的学生不需缴纳制卡费,社保局系统会自动判断。
④学院审核学生参保材料
学院收集首次参保学生《登记表》,审核学生递交的下列资料是否无误:
1、《 深圳市在校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社保局网上确认系统确认以后可以打印出来)
2 、市公安局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点的数码照相回执单,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与身份证号
3 、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缴费的银行存折、银行卡复印件
5 、如参保人为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永久性有效的证件和入中国境内证件的复印件;
⑤各学院提交参保学生资料
学院将学生参保材料收集好,按照各学院上报至学生发展处(部)学生参保名单的顺序编号,并将填写好的汇总表打印版和院长签字版,于10月11日(周四)11:00前上交学生发展处(部)。
⑥10月12日学校向市社保局提交学生参保资料。
(二)停保
操作流程:
同学们毕业后,可选取以下两种方式的一种停保:
方式一: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学生证到深圳市社保局办理停保;
方式二:深圳市社保局网站——社保在线服务——少儿、大学生医保查询,进行网上停保;
(三) 门诊就医绑定
所有参保学生的普通门诊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选定医疗机构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
办理门诊就医绑定医疗机构方式:
方式一: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网上申报系统”,选择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定点社康。
方式二:直接到就近的街道、社区、社康办理绑定。
医院与社康的范围及名称可在社保局网站查询;参保学生绑定社康后1个月内不得变动。
四、注意事项
1 本次深圳市大学生医保的 办理对象2012 级全日制硕士博士新生以及 2011 级及之前未办理大学生医保的老生2011 级及之前已办理大学生医保的老生不需要重新办理,深圳市社保局将 自动为同学们续保
2、 2011 级及之前已办理大学生医保的老生,如 2011 年初次办理时在网上登记的银行卡号因各种原因(如丢失) 已不能使用的,需要 自行携带身份证及社保卡尽快去南山社保局 更改银行账号,以免深圳市社保局托收费用不成功;社保卡丢失的同学也需前往南山社保分局补办。(南山社保分局在南山劳动大厦(81路车到新安古城站)11楼13-16窗口办理)
3 、首次 参保学生自行拍摄社保卡专用照片。拍照时要向工作人员讲清照片用于社保卡,并保留好数码照片回执单原件。已有医保卡或已有数码相片回执的学生无需重新拍照。
4 本次市社保局将直接托收学生自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的参保费用。学生自2012年10月起发生的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予以报销。
5 、各学院需要根据本次学生申报名单,确定各学院 2012-2013 年度参加深圳市大学生医保或商业保险的名单,各学院需将名单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填好后,将名单与新同学办理大学生医保的材料一同报至学生发展处(部),用于给学生发放大学生医保补助及购买商业保险。
6 各学院及所有同学需高度重视大学生医保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提交材料,以免耽误深研院大学生医保工作整体进度, 各位同学务必按时登录社保局网上确认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打印《登记表》,各班班长需将学生参保材料于 10 9 日(周二)上午 10:00前交至各学院教学秘书处,各学院需于 10 11 日(周四)上午 11:00前交至学生发展处(部),学生发展处(部)收集全院学生材料后于 10 12 日(周五)交至深圳市社保局。
7 有关网上申报、医保政策及流程咨询:
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及流程咨询电话:12333
学生发展处(部)李老师,电话:26033772。
 
 
    特别说明:学生参加大学生医保,与社保机构之间直接发生医疗保障服务关系。大学生医保申请系统维护、相关政策及流程解释权均在深圳市社保局,学校为组织单位,不持有解释权。如有特别疑问,请直接咨询深圳市社保局电话 12333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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