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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院 作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3-10-16阅读:

各学院、研究中心:
根据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计划,2011级硕士研究生将开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准备工作。各学院、研究中心负责组织本学院、研究中心的硕士研究生答辩。应认真做好学位论文审核及答辩等工作,严格把关,保证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为使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对201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要求
1.各学院、研究中心和导师应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对毕业研究生的以下情况进行审核:
(1)所修学分、课程成绩及培养方案的完成情况;
(2)硕士学位论文的内容、学术水平、工作量及论文规格;
(3)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特别要检查推荐免试入学的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是否达到要求。(推荐免试硕士生要交录用通知单、期刊卷刊号、版面费收据、发表文章原件或打印稿)。
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是否同意硕士研究生的答辩申请。对未达到要求者,不准予答辩。
2.各学院、研究中心应成立一个或若干个由5或7名本学科及相近学科专家组成(要求必须有院外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具有硕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应于答辩前一周报深圳研究生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批。各答辩委员会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进行工作。
3.各学院、研究中心应在答辩后三天内对本学科2011级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做出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情况报深圳研究生院学位分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在学科评估的基础上认真进行2011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审核工作。
二、其他要求
深圳研究生院教务处将组织院学位分委员会委员及有关专家参加部分学院、研究中心2011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请各学院、研究中心提前一周将硕士生答辩时间、地点报教务处。
三、2011级硕士研究生答辩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1月1日前   导师和研究中心对申请答辩的硕士生进行情况审核及学位论文送审;
11月25日前     各学院、研究中心上报答辩委员会委员审批表;
11月30日前    各学院、研究中心组织硕士生预答辩;
12月10日前   各学院、研究中心组织硕士生答辩和召开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12月12日前    各学院上报硕士学位档案等相关毕业材料;
具体日期(待定)   召开深圳研究生院第三十五次学位分委员会;请各学院、研究中心根据本通知要求安排有关工作。 
 
联系人:吴菁                             
电话:26032559
 
深圳研究生院教务处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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